Tuesday, July 10, 2012

麥齊光

麥齊光
發展局長麥齊光昨日雖然落區聽市民意見,但傳媒焦點仍然落在他捲入涉騙房津事件,麥齊光表示,承諾本周內向公眾詳細交代事件;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落區時強調,自己並非護短,希望外界暫不要下定論,給時間官員釐清事件。
林鄭月娥昨回應房津事件時表示,自己是有感情的人,與麥齊光共事多年,雙方認識已久,十分了解他是什麼性格的人。她說,絕對做不出因麥承受外界批評便離棄或質疑他,請大家給多點時間以釐清事件。
麥齊光稱日內交代房津事件

圖: 麥齊光

麥齊光昨與保安局長黎棟國到東涌出席居民論壇後,多次被傳媒追問涉騙房津事件,包括為何授權同樣被捲入事件的助理路政署長曾景文出售物業。麥齊光不斷重申早前已回應,沒有新的補充。
他解釋,因事件於20多年前發生,一時間難作全面回應,需時蒐集文件,承諾未來數天內向公眾解釋事件。他又說,未曾與曾景文在同一部門共事,不涉及協助升遷,但他沒回應若證實事件違法會否辭職。
鄧國威:倘非名下物業 互租沒問題
曾景文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稱,每月有向麥齊光繳付8000元租金,重申自己是無預謀。被問及為何與麥齊光簽訂賣樓授權書,他稱發展局早前已發表聲明,自己沒有補充。
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昨說不評論個別個案,當局會繼續了解事件。每個問責官員及高級官員都會接受品格審查,只要租住單位不是自己名下,沒有財政利益,申請人居住在單位,互租是沒有問題。
麥齊光與曾景文被揭發在1986年起,互相租住對方在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,並申領租金津貼;其後雙方進一步被揭發簽署賣樓授權書,可容許對方有權出售物業,令人質疑兩人是所租住單位的實際業主。
麥齊光 原文: 麥齊光稱日內交代房津事件